
陈佐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野外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力度的建议》(第077号)收悉。非常感谢您对大足文物保护工作的关注与建议。您在建议中对现在的文物保护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很好的建议。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区文化底蕴厚重,文物资源丰富,据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统计,全区共有不可移动文物925处(石窟寺及石刻141处),被列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111处,其中,国家级8处(北山、宝顶山、南山、石门山、石篆山、妙高山、舒成岩石窟及北山多宝塔),市级11处,区级92处。近年来,在上级领导、各级部门和社会各界有识之士的关心支持下,我区文物保护工作得到长足的进步和发展。
一、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大足的文物保护工作
一是历届区委、区政府将文物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相关的文物保护工作会,研究部署全区文物保护工作,构建起了以区政府为主导,各级各部门广泛参与支持,文物部门具体负责的文物保护管理长效工作机制。
二是区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通知》(大足府办发〔2020〕152号),进一步落实了全区各级文保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建立起区、镇街、村社三级文物保护网络。同时,区政府每年与各镇街签订了《大足区文物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将文物安全工作纳入了全区镇街的年终目标考核。
三是按照相关要求,我院和区文物局具体负责全区的文物保护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管工作。我院组织完成了区级以上文保单位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工作,并向社会公布了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录,全区各级各类文物保护单位设置了了文物安全责任公示牌。您提及的大足区龙水镇大围村、宝兴镇虎形村2处古墓葬被盗事件,案发后我院会同检察院及时开展了文化遗产公益诉讼,古墓葬得到了修复。现已结合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对其进行了登录。
四是提升公众文物保护意识。我院联合相关镇街以“安全生产月”“文化遗产日”、《文物保护法》《重庆市大足石刻保护条例》颁布日等活动为载体,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文物安全主题宣传活动,“文物保护人人有责”的意识得到大幅提升,重大文物被损、被盗案件鲜有发生。
今后我院将加大对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力度,在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中应登即登、应录即录。同时,根据您的建议,适时开展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定级申报工作。
二、您提到的“文物保护力量不够,建议建立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文物安全保护体系”已初步建成
一是专职与群防群守的文物守护网络基本建立。在国保单位北山、宝顶山、南山、石门山、石篆山建立了专职守护队伍;全区聘请了77名义务文保员负责各级文物点的日常安全管理,部分重要文物点实行了24小时守护;同时,全区各镇街文物巡查人员309人,按《重庆市文物巡察制度》认真做好了定级和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的定期文物巡查工作,并上传重庆市文物安全巡查平台,覆盖了全区已登录的所有不可移动文物。在此基础上,我院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与区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开展文物消防安全专项大检查;与区文物局、各镇街开展辖区文物安全检查;联合区规资局、区建委等开展文物点地灾专项检查等,不断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的文物保护的安全责任。
二是各级文保单位的保障力度不断增强。在区委区政府的支持下,我院建立了全市首个按专业消防技术标准的微型消防站,配备了消防车、消防巡逻车、无人机等,并配备专职消防员7名;对全区区级以上有保护建筑的石窟寺配备了灭火器。部分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修建了消防池,配备了潜水泵、手抬式机动泵并对人员开展使用培训。近年来高温极端天气时有发生,森林防火形势日趋严峻,我院采取关闭景区、封山禁火、临时聘请人员看守、增购防火物资等手段,确保了景区和文物的安全度夏。
三是“三防”技术体系不断完善。2016年,我院完成了宝顶山石刻安防系统升级改造工作,2020年底完成了北山、南山、石篆山石刻安防系统升级改造工程;同步建立了市级及区级文保单位的安防平台;目前我院正在实施的宝顶山结界造像的安防升级改造工程将于2025年竣工投用。2024年南山消防工程顺利竣工,2025年将实施完成北山消防升级改造工程;完成了大足石刻“五山”石窟区防雷工程;建成了大足石刻世界文化遗产地监测预警系统,初步实现了大足石刻世界文化遗产的动态监测和信息化管理。
三、您提及的“保护资金支撑不足,建议拓展经费来源渠道”意见我院深表赞同并持续努力推动保护工作
一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加强文物本体保护力度。近年来,中央和市级财政共投入大足石刻保护工程资金3.76亿元,实施岩体加固、渗水治理、本体修复等文物保护项目30项,有效遏制了石刻本体病害。特别是历时8年完成了“全国石质文物保护一号工程”——大足石刻千手观音造像抢救性保护工程。实施完成的大足石刻宝顶山大佛湾水害治理工程,基本解决了整个宝顶山大佛湾造像区域的水害问题。川渝石窟保护示范项目——大足石刻宝顶山卧佛、小佛湾摩崖造像保护修缮工程,国家文物局重点项目——宝顶山摩崖造像圆觉洞综合性保护工程正在有序推进。
二是加快大足石刻中小石窟保护设施项目建设。大足石刻中小石窟保护设施建设项目一期(21处)已竣工,目前二期项目(25处)正在实施,三期(22处)将于2026年实施完成,这将全面改善我区68处中小型石窟寺的文物保护管理现状,使中小石窟成为镶嵌在乡野中的艺术明珠和乡村文化新地标。
三是区级文物保护经费纳入了财政预算。自2020年以来,根据各镇街辖区内文物数量及规模,全区各镇街每年分别按A类10万、B类7万、C类4万三类落实文物安全保护经费,主要用于包括义务文保员补助、文物巡查员经费及除险和保护。近年来,在区财政的支持下,我院先后与当地政府完成了万古三元桥、珠溪涌水桥、回龙二道桥修复加固工作。我院也将进一步争取区财政的支持,加大对全区不可移动文物特别是野外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力度。
当然,文物保护任重道远,还需要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人士的进一步支持和关心。下一步我院将积极争取区财政的支持,落实并使用好区级文物保护经费,加快推进中小石窟保护项目建设,多渠道引进社会资金,成立文物保护基金,促进文旅深度融合,打造丰富多彩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文化产品,加强文物保护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共同保护好祖先留下的宝贵文化遗产。
此复函已经蒋思维院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反馈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联系人:杨光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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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石刻研究院
2025年2月26日